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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加工证明?
未加工证明是指凡是经香港出口往欧盟又有资格享有欧盟普及特惠税待遇的中国制产品,必须附有未加工证明,确认产品没有在香港进行任何加工。中文名”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一、如何获取未加工证明?
有关的产品需出具证明,保证在留港期间不得加工、打开、检验、重新包装或被其他产品换掉,若符合规定,可获发给未加工证明,上面盖有印章。
二、未加工证明应在什么时候办理?
未加工证明应在产品离港前两个工作日办理。
三、的条件:
1.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CO/FA/FE/FF等产地证;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
3.货物在经过香港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四、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
1.产地证正本一份;2.提单复印件一份;3.发-票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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