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注册, 工商注册代办说明
包括核准集团名称,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集团登记证
备注:注册地址需由用户按当地工商局要求自行提供
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需由股东自行或通过拆借方式真实提供
我们目前可以提供的注册公司工商代理服务范围: 宁波,北仑,舟山,慈溪,余姚,奉化,温州,台州等公司注册,工商注册服务
注册成立宁波集团公司的注意事项 企业集团是什么: 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一、法定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须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受理机关
集团住所地工商局。
四、期限
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第9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李经理:同步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