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空气质量,美化环境,仙桃市出台以下政策:
(一)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设计中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并明确专人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应做到以下6个“百分之百”:
1.围挡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重要地区和路段范围内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2.出入车辆冲洗百分之百。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自动化冲洗设施,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禁止将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3.现场硬化百分之百。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等场区内主干道应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和卫生保洁的需要。
4.覆盖遮盖百分之百。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内、池内存放,并严密遮盖。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5.洒水喷淋百分之百。所有建筑工地应配备洒水车,对建筑工地及周边500米范围内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重污染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频次。裸露面大、土方量大的工地应配备雾炮车,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要设置扬尘微监测点,并联网监测。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应采取湿法作业。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6.垃圾规范管控百分之百。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他密闭容器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密器存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城区三办一园
(二)全面加强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整治
1.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围档应坚固、稳定、整洁。对围挡落尘应当定期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严禁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3.严禁在不利天气进行易起尘施工。挖土、拌合、清理等易产生扬尘的活动,避开五级以上大风天气。
4.严禁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堆放集中,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5.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应有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保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