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程序
申请:企业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向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简要介绍企业及产品情况。 (2)初审:根据企业介绍的情况由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负责初审,必要时可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上报:根据初审结果,对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井提供相关材料。
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表经过审核后,上报济南市科技局复审,通过复审的转报山东省科技厅审批。
审批:经山东省科技厅审查批准后,进行授牌、发证。
复核:每年底由科技经济发展局产业处对企业进行复核。
三、高新的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一般企业按照25%征收)
2 高新技术企业是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必要条件
3 高新技术企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对于企业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4 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5 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