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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为三个部分,EMC部分,LVD部分,MD部分,主要看客人要求做哪些指令,出证机构也有NB号的,也有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的,这些都由客人那边自由决定,价格也是不等。。
包装机CE认证,机械CE认证,热封机CE认证,灌装机CE认证,压路机CE认证,焊接机CE认证,拖拉机CE认证、播种机CE认证、收割机CE认证,包装机CE认证、装箱机CE认证、输送机CE认证
2013年元月欧盟法规新增加了100多种产品的法规,现今几乎可以是看的见的物品进入欧盟都必须要做相应的测试,持有证书才能够进入,欧盟市场,近一两年,欧盟对产品的要求也是要严格很多,
CE认证的意义在于:让拥有CE认证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通过CE认证的工业产品,在没有通过CE认证的时候,不得上市销售.必须首先符合CE认证的要求并加贴CE认证的标志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会责令其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有关CE认证规定的, 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认证产品的接受对象为欧共体成员国或负责实行市场产品安全控制的国家监管当局,而非顾客,当一个产品已加附CE标志时,成员国负责销售安全监督的当局应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欧共体市场自由流通。
CE认证确保了那些方面-
1. 产品必须不妨碍健康、不危及环境及消费者,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2. 在某个欧盟国家合法上市的产品,也可在其它会员国销售。
制造厂商透过在产品贴上CE标志的方式,标明此项产品完全符合欧盟指令的相关规定。如果规定允许,CE标志也可标示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CE标志并非测试标志,只是标明此制造厂商宣示其产品符合所有相关的法规。目前有各种符合评估模式用以标注符合基本规定,这些规定可能涉及数个单位,如生产厂商、进口商及配销商等。除此之外,为表明符合规定,认证工作可能还必须由独立机构执行,如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等。测试及认证机构也必须经过正式授权,或是经过认可的委托机构监督下进行认证。不符合相关指令的产品,可能造成许多问题,因此我们建议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通过CE认证,是否证明了该产品质量合格了-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定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的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CE认证的优越性
如果任何一个与CE标志相关的产品指令涉及到您的产品,而且您打算出口至30个欧盟和EFTA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进行CE认证将是您对欧贸易成功的关键:
通过CE认证,您的产品可以获得一张特别“通行证”,从而可以在30个欧洲国家内自由流通。欧盟东扩后,中国的企业将面对一个更大、运作规则统一的欧洲市场,通过CE认证,只要产品打入欧盟一个成员国,就可以进入其他成员国市场。中国企业在10个新入盟国家的业务相对较多,东扩为这些企业进入欧盟老成员国市场提供了机遇。
CE 标志的实施,大大地简化了产品投放欧洲市场的手续,制造商只需要遵守一套法律和要求,亦即欧盟的产品指令即可。而在CE标志的实施之前,制造商若要出口至此30个欧洲国家,不得不遵守每个国家的法律和要求,也就是说,多达20多种法律和要求,不但费时又增加操作成本。
产品通过进行CE认证,使其从设计,生产,包装 各方面更规范,更安全。从而,减少了可能由事故引起的消费者对制造商的起诉。购买保险的费用及维护费用也因此而降低。
CE认证指令介绍
CE认证过程中涉及到约30个欧盟产品指令,可分为三类:基本指令、通用指令、和以产品分类的指令。其中最常涉及到的指令有下列4个:
EC 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LVD)
1974年8月1日颁布,1997年1月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现在版本的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是EC.
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适用于工作(输入)电压在交流 50V 至 1000V,或者直流 75V 至 1500V 之间的电气产品。指令规定了基本的电气安全要求。指令涉及了约 600 项协调标准规定的防触电、耐高温、阻燃性、温升限值、安全部件的使用寿命、等等。
EC 电磁兼容性指令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1989年5月1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现在版本的电磁兼容指令是EC.
电磁兼容性指令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正常运行 (亦即,能抵抗由其它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EC 机械指令 Machinery
最早的机械指令EEC 颁布于1989年6月14日,1993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开始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该指令后来于1998年6月12日年被新的机械指令 98/37/EC 所取代。现在版本的机械指令是EC.
机械是指由许多相互联系的零件和装置构成的整体,在这些零件或装置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运动的(注:包括移动和转动)。机械危险是由于零件、刀具、工件、液态、气态物质等的机械作用可能产生的伤害。机械指令要求对机械存在的危险要采取措施来避免或减少这些危险,以保障人(畜)的健康、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4- (普通)医疗器械指令 Medical Devices (MDD)
1993年6月14日颁布,5年后,于1998年6月14日开始,变为CE 标志的强制性指令。
这里的“医疗器械”包括的的范围比通常概念中的“医疗器械”广的多。这里的“医疗器械”是指任何仪器、器械、器具、材料或其它物品(包括所必需的软件),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联合使用,其制造商申明以人体作为使用对象其用途为以下之一:
对疾病、受伤或残障的诊断、预防、监测、治疗、减缓或修补;
解剖学或生理学过程的研究,替换或改进;
一般的机械危险主要来自以下四个部分:
1、正常使用加工机械时,如加工件易反弹并伤及工作人员,则加工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应能防止加工件的反弹,以免造成危害;
2、如加工机械停止运转后,与刀具的接触仍存在危险,加工机械则必须带有自动停止装置,以保证刀具在极短的时间内处于停止状态;
3、如带刀具的加工机械不是全自动化设备,其设计与制造则应防止伤人事件的发生;或使用圆形截面的刀具并限制其切削厚度,将危害保持在低限度内。
4、机械危险:主要来自运动组件,包括运动轴与传动机构所造成之挤压、剪切或绞入等危险。
CE认证适用范围:
至2013年1月止共有28个成员国,他们是: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洲自由贸易协会 EFTA 的3个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 挪威
半欧盟国家:土耳其。
(1)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2)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