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测试汽车专业进口清关

  • 发布时间:2018-11-21 19:53:02,加入时间:2015年04月27日(距今36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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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进行的高速公路测试,一方面是基于L4级自动驾驶技术针对高速公路高精地图、高精定位、环境感知、车辆控制决策等进行数据采集和技术验证;另一方面是开展《面向智慧公路的高速公路自动驾驶适应性研究》科研课题研究。该课题是由天津高速集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bai度公司联合组织的科技攻关项目,纳入了天津市交通运输科技发展计划。课题主要通过开展自动驾驶对高速公路应用场景的适应性测试研究,制定基于高速公路实际特点的自动驾驶高速公路应用测试方案,进而形成面向自动驾驶技术应用的智慧公路技术发展建议,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把握自动驾驶发展动态和实际应用能力、制定促进智慧公路发展相关技术政策文件提供支撑。

科研测试进口车辆操作流程:

1、签订合作协议,确定进口汽车清单明细资料。

2、发货前,确认好汽车生产商,VIN码,原产国等信息。

3、确定信息的同时,合理安排通知贵司发货事宜。

4、货物打包、包装整理完毕后,国外供货商(或我司)负责安排国外提货运输至近的出口港口,做完国外出口报关手续后,装柜上船,海运至国内港口,同时办理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以及免3C证书。

5、货到码头后,换单提货,安排进口口岸的报关报检等通关手续。

6、海关放行后,送货,并且安排属地商检老师实地验货,验货完毕无误后,货物方可正常使用。

进口阶段:

准备进口资料→→申请安排海运至国内港→→办理项目审批→→同时办理报关单证(测试协议、情况说明、保证函等)→→货物抵达进口港,安排商检查货→→出通关单报关、审价、出保证金、缴保证金→→海关现场查验核对→→提货放行→→配送至厂家→→国内商检调离→→整套进口操作结束。

退运阶段:

准备出口资料(包括进口手续以及测试项目资料)→→申请三级审批→→出口报检→→出口报关→→出口商检查验→→出口海关查验→→海运订舱→→申请保证金退还项目(其中保证金六十分之冲税金)→→发往进口国。

科研测试汽车进口的延续使用:

1、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需经直属海关批准。延期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

2、隶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及时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于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应当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科研测试车辆国外需提供资料:

1、汽车照片、车窗纸(车辆配置清单)、车架号(VIN代码)、原产国、轮毂尺寸、发动机号、轴距、颜色、货值、数量、技术说明书

2、装箱单、商业法票、贸易合同、海运提单、汽车原厂和引进企业来往邮件、研究测试协议。

科研测试车辆国内需提供资料:

企业内部科研车辆:营业执照(含有进出口权、汽车科研等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保证函、测试项目委托书等、报关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10位代码、A4盖章纸15张、情况说明资料(列举测试项目、测试周期、测试路段等基本要求)

科研测试用汽车进口注意事项:

1: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的监管问题:2007年7月30日,总署下发《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署监发号),对《管理办法》第三条中的“货样”作出专门解释,即,“用于展示、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2008年2月26日,总署又对外发布海关总署第12号公告,明确了作为“货样”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应以进入中国市场为前提和目的。鉴此,今后以进入中国市场为前提和目的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可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货样”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不以进入中国市场为目的,纯粹是面向全球市场进行研发,主要用于在国内对前期设计和研制车辆的功能进行测试,或者以收集测试车辆各类研究数据为目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如能够证明相关项目属国家重点项目,应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由直属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操作规程》(署监发号)相关规定上报总署审批,该类测试车辆原则上不能延期,期满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若确有延期需求,须一事一报由总署审批。

2: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的税收征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及其释义,按照“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属于“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因此,按照“货样”或者按照“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的暂时进境测试车辆均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但应按照《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规定提交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上述暂时进境测试车辆每种车型不应超过2辆,并应在初次暂时进境时明确每种车型的测试项目和时限。通过租赁方式进口研发测试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以租赁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并按照租金征收税款。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弘扬“专注-专业”精神。在行业内首先提出“专注于进口”创新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智慧和资源凝聚到“全球进口门到门”服务上,zuida限度地优化进口物流供应链方案,服务贯穿整个国际贸易流程:一般贸易代理、国际贸易结算、进口单证办理、进口物流配送、专业进口清关、专业食品仓储。

进口报关清关专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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