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关键政策法规:
(一)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号,2016年1月29日
(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
通知—国科发火号,2016年6月22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11月12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
条,2007年3月16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
年12月6日
二、价值意义(以山东省为例,其他详见第一篇《奖补政策》)
(一)首先是所得税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税率仅为一般企业的60%,同时
,企业可以借此机会,规范自己的财务管理及账务规范,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双重税
收优惠。
(二)其次是享受财政补助。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地区相应认定补贴,
如:青岛市补助30万元、烟台市补助30万、日照市补助20万元、济南市补助10万元、东营市奖
励10万元等,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再申请1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
(三)再次,高新企业认定是上市融资的优先条件,许多企业在上市融资前,都进行了高
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并优先获得了上市资格。
(四)另外,高新企业证书作为一项资质,在企业申报科技、发改、工信、人社等
政府部门项目时,作为权衡并量化的重要指标,拥有优先立项权,同时部分地区可优先获得办
公及工业用地的批准。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支持,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市
场招投标,都有极大的帮助。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
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