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发行代币性质,需要出具符合当地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其Token/ICO不构成证券性质的正式法律意见书,目前主要是证明在美国、香港、新加坡不构成证券性质,法律意见书必须是基于Z新的项目白皮书书出具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规定如果Token属于SFA中定义的资本市场产品:股票、债券、集合性投资计划( CIS )中的单位份额,那么此类Token的发售/发行将可能会受到MAS的监管。但同时,现有交易所的加密货币都是以实用型通证(Utility Token,以下简称UT)存在的,所以在新加坡发行只需要律师出具非证券性质的法律意见书即可。
非证券化Token发行相对而言更加容易,面临的监管也较少。因此,区块链项目发行Token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Token非证券化的法律律意见书对整个项目的正常推进有着重要意义:为其后续在该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目前主流易所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应对日后可能会面临的监管,基本都会要求发行方提供Token非证券化法律意见书。
在新加坡发行ICO需要有一个主体公司,新加坡公司分为普通公司和公众担保公司,一般区块链发币的会注册公众担保公司,这样更符合惯例并且后期能够出具ico合规法律意见书。
注册新加坡公众担保公司就是新加坡基金会的流程如下:
1、基金会名称:英文名(结尾为FOUNDATION LTD.)
2、需要3名董事成员身份证(一名新加坡国籍成员由卓志提供,另外两名自行提供)
3、经营范围:62019 Development of other software and programming activities n.e.c.
62022 Software consultancy
4、注册资本:不用验资,Z低1新币,无Z高上限
5、公司秘书(卓志担任持牌秘书)
6、新加坡注册地址(卓志提供)
7、注册时间:10-25个工作日
区块链主体公司注册好了之后就可以找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了,项目方准备好项目白皮书,发币主体公司的法律文件协助律师即可,此过程所需时间在2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