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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有计划的质量监控活动对本实验室所有与检测活动有关的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排除质量环节出现的不符合的因素,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程序。
4.2 检测工作的监督控制措施
4.2.1每年12月份由监督员编制下一年度的《年度日常监督计划表》,并由技术负责人批准,该计划中必须对监督控制的项目,监督控制的频次做出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本实验室监督员主要对与检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人、机、料、法、环、样品、报结果告等七个因素进行监督,监督频次一般每月对每个因素实施一次监督;
4.2.2监督员必须按照《人员培训与管理程序》对检测人员(包括在培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的技术能力有计划地进行监督和控制,监督时采用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将进行监督后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填入《日常检测监督记录表》,上报给技术负责人;
4.2.3 监督员必须按《设施与环境条件控制和维护程序》对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是否充分考虑检测场所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监督;
4.2.4 监督员必须按《检测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程序》对检测人员在开展检测活动前是否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需经过确认的方法是否已经确认、是否具备必需的作业指导书、标准、技术文件等进行监督;
4.2.5监督员必须按《仪器设备的控制管理程序》对检测人员在使用各类仪器设备时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正确操作、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
4.2.6 监督员必须按《计量溯源程序》、《标准物质管理程序》、《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对各检测项目的记录是否均应按要求溯源到国际单位制、与检测有关的各类在用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是否按要求检定/校准及其有效期进行监督;
4.2.7监督员必须按《抽样控制程序》、《样品处置和管理程序》对取样过程、样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2.8 监督员必须按《报告结果管理程序》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监督。
4.2.9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针对上述各个要素的监督频次数分别不得少于1次/月,但是如果上述要素发生变动时,需要适当增加监督的频率,在人员变动(如新进人员或者转岗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在正式离职前或正式上岗后1个月内工作交接内容)、环境设施变动(如天气较潮湿、炎热时当月)、方法变动(如查到方法或者认可文件更新后1个月内)、仪器设备变动(如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后1个月内)、量值溯源变动(如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达到校准周期/有效期前一个月,校准后一个月内)、样品变动(如样品达到保管期限前1个月)时要保证监督频次数分别不得少于2次/月,上述关于监督频次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素。
4.3 对控制措施的监督
4.3.1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均有对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并按照《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实施纠正措施程序》执行;
4.3.2监督员在日常检测活动的监督过程中,除参与有组织的定期检查外,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还要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做好监督记录,填写《日常检测监督记录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3 监督员要综合分析、评价日常监督状况,对各种监督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文件后向实验室主管报告,并将该文件提交管理评审会议。
4.4 各种监督记录、文件、统计资料均由资料员收集、整理、留存
通过有计划地采用必要的监控措施对实验室检测工作过程及结果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并及时调整和排除质量监控环节出现的不符合因素,以此来验证和评审实验室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程序。
4. 工作程序
4.1质量监控计划和方法
本实验室根据检测业务量、检测结果的用途、检测方法本身的稳定性与复杂性、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程度、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与结果、人员的能力和经验、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等情况来制定质量监控计划(包括内部质量监控计划、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该计划包括了对可疑结果的判断准则。。
实验室内比对;
4.2.3.5能力验证作为本实验室重要的外部质量监控活动,应该按照CNAS-RL02,CNAS-AL07和认可准则的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和利用能力验证的结果来有效地监控本实验室的质量活动,并及时向CNAS报告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
4.2.3.6本实验室在初次申请实验室认可之前要确保目前所开展的所有检测领域的每个子领域至少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并且取得满意的结果,子领域的划分和频次应满足CNAS-AL07的要求;
4.2.3.7本实验室通过认可后,应根据CNAS-AL07的要求,在一个认可周期内,确保每个可能获得能力验证的领域及其子领域至少参加一次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
4.2.3.8当本实验室使用了不同型号的检测设备,多台相同检测设备,不同检测方法对于同一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数据时,要确保至少有一台设备或一种方法参加一次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同时在实验室内部开展仪器设备比对或方法比对;
4.2.3.9当本实验室的人员,设备,方法标准,认可范围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来证明本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本实验室在参加能力验证之后得到的结果不满意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检测人员按照认可准则和本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具体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实施纠正措施程序》、《实施预防措施程序》;
如果本实验室参加的能力验证项目的结果为不满意,但仍符合认可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的判定要求,或当能力验证组织者给出的评价结果是可疑或有问题时,本实验室应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针对尚未开展能力验证或基于检测性质无法开展实验室比对的检测项目,实验室应专门针对此类项目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以满足质量保证的要求。
4.2.4 质量监控计划的审批
4.2.4.1由实验室主管对《内部质量监控计划表》、《实验室能力验证或比对计划表》 进行批准;
4.2.4.2通过批准的《内部质量监控计划表》、《实验室能力验证或比对计划表》分别由质量、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4.3质量监控计划的实施
4.3.1质量负责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内部质量监控计划》组织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并做好监控记录,对监控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适用时,应使用质量控制图来监控检测或校准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密度,如果发现异常情况或出现某种不良趋势,应及时查找原因(具体执行《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质量负责人填写《质量控制异常情况记录表》,同时上报给实验室主管,根据原因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纠正措施,具体执行《实施纠正措施程序》、《实施预防措施程序》;
4.3.2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由技术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比对实验室,并组织做好样品接收、保管和其它工作(如果是本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应组织样品员做好样品准备,分发工作),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质量负责人做好检测结果原始记录,并负责比对结果的分析评价,如果发现异常或出现某种不良趋势,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填写《质量控制异常情况记录表》,同时上报给实验室主管,根据原因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纠正措施。
4.3.3能力验证计划由技术负责人时刻注意CNAS和能力验证提供者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信息,如有适合的项目,马上联系能力验证提供单位,获得能力验证计划的信息,并报实验室主管批准后报名参加并交纳相关费用,通知工作人员做好盲样接收、进行检测的准备,检测员得到样品后,按照样品附带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做好检测原始记录,保证检测结果良好的复现性,检测完成后,将检测结果交给技术负责人,由其交给能力验证提供者,技术负责人还要负责后续联系、获取能力验证结果,如果获得不满意结果,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原因,并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上报实验室主管批准后实施,并由技术负责人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