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专利是否通过初步审查?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任

  • 发布时间:2019-02-13 17:03:04,加入时间:2014年07月02日(距今3990天)
  •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恒大帝景九号楼509
  • 公司:济南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朱老师,手机:13290295266 微信:HBip8888 电话:0531-86953115 QQ:516571492

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我国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工作,而专利审查可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才需要进行实质的审查,那么专利申请怎样查询专利是否通过初步审查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如何查询专利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申请人申请的专利通过初步审查后,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会通知申请人,不需要申请人查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任务是什么?

(1)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存在可以补正的缺陷时,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使其符合公布的条件;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时,作出审查意见书,指明缺陷的性质,并通过驳回的方式尽早结束审批程序。

(2) 审查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随后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现文件存在缺陷时,根据缺陷的性质,通知申请人以补正的方式消除缺陷,或者直接作出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3)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是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即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提交或逾期(即超过规定的期限)提交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交的决定。

(4) 审查申请人缴纳的有关费用的金额和期限是否符合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费用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或者逾期(即超过规定的期限)缴纳的,根据情况作出视为撤回或者视为未提出的决定。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