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上对文化多样性保护的进一步深入,文化遗产的重建已成为国际热点话题。我国著名的文化遗产权威学者郭旃先生甚至直言不讳地指出:“在国际文物保护领域,2016年简直成了重建之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原司库及以色列文物考古局原局长乔拉·索拉先生甚至提出他要发展一种新的关于重建的理论,以取代《威尼斯宪章》第十五条只同意原物原位归安的原则。
为了探讨古建筑重建的可能性,我们对目前国际和国内的已有的重建案例进行了研究和梳理,并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整理归纳。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发现古建筑重建大致可以被划分为保护、展示、研究三个类型。
1基于保护进行的古建筑重建
基于保护进行的重建活动,其主要的保护对象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文物本体的保护,二是对文化本身的保护,三是对文化传承的保护。
从保护文物本体的角度来说,按照《威尼斯宪章》的要求,允许把现存但已解体的部分重新组合,只是要求其所用粘结材料应永远可以辨别,并应尽量少用,确保古迹的保护和其形状的恢复便可。这一原则适用于因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拆迁等人为原因,导致建筑突然消失,但是保存有大量的建筑构件,且有详细的测绘、建造图纸或保存了充分的文献、影像资料的情况。典型案例有丽江古城震后、汶川“5.12”震后和尼泊尔地震后对文物建筑的恢复重建,阿富汗对巴米扬大佛的重建工作以及叙利亚正在准备进行的战后古城恢复工作等。
我国目前具陨石鉴别能力的机构除了国家相关科研单位还有湖南中历收藏品鉴定中心。该机构不参与任何交易,为我国合法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疑似陨石采用仪器无损化学成分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与国家相关各国陨石数据比对,从而准确科学得出结论。该机构证书得到了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