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同居分手房产财产分割律师 按份共有规定咨询

  • 发布时间:2019-04-17 17:31:05,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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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后怎么分割?

  律师解答: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按出资额计算份额,如不能证明出资额的,一人一半。

相关法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z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那么什么是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呢?《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不算结婚,属于不具有家庭关系,那就是按份共有,那份额怎么分,就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额。

《物权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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