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建设厅。
房地产资质办理部门(1)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核定二级及二级以下房地产开发资质由所在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建设厅进行审核,做出行政许可。
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初审期限为20个工作日;建设厅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