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志趣»产品库 » 商业服务 » 其它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怎么办理?

  • 发布时间:2022-03-10 14:03:51,加入时间:2019年05月06日(距今1844天)
  • 地址: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5号19栋1层
  • 公司:成都实鼎天成贸易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魏小姐,手机:17302018335 微信:w17302018335 QQ:3209127968

    有些国家货物进口可以享受0关税,但是往往在香港中转后,结果进口缴税的时候享受不了0关税,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国家是有规定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如有转运,需要在转运港做未加工中检,否则是没办法享受到免关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含义是什么?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以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顺利清关使用的一种证明。

经过香港转运的,进口人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交中转确认书或未再加工证明:

(一)对于在香港或澳门中转的非集装箱运输货物,以及中转期间非因预检验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二)中转期间进行预检验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三)对于中转期间未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或者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条件:

1、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验疫局(商检局)颁发的:CO/FA/FE等产地证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的信息一致;

3、货物再经过香港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香港是中国很多港口的转运平台,如贵司有货物在香港中转要办理未加工证明的,可以联系我公司办理。而且对货物没有任何要求,也不需要货物在香港有滞港而带来的滞港费,操作很简单,只需贵司提供提单及原产地证即可

----关于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业务,欢迎您与我司进一步咨询!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