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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大明通宝鉴定

  • 发布时间:2019-06-03 18:51:53,加入时间:2015年09月22日(距今35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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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末至民国琳琅满目的机制币中,有一种“福建官局造”的钱币十分醒目。这种钱币主要分为铜币和银币两类,其字体俊秀典雅,制作工艺精湛,钱币正面上方纪局所署“福建官局造”与别省钱币截然不同,因而在所有机制币中显得较为突出,值得藏界关注。 可是,福建官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它是何时、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福建官局所造的钱币整体面貌是怎样的?笔者几乎翻遍手头所有的钱币专著并搜寻网络,却鲜有详细记载或说明,这更加激发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探究与梳理的兴趣。 一、福建官局的由来 清末至民国时期,全国范围内的钱币制造是十分混乱的,这表现在除了官府设局造钱之外,有的地方省份还允许商人、民间进行铸造,从而使得当时社会上出现的铜元和银元种类和版别甚为繁杂,难以统一,给正常的流通与使用带来了麻烦。 鉴于此,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两江总督张之洞向朝廷参奏“各省铸造银钱请统由官办不准商人搭股及自行铸造”。 光绪二十二年(1896)福建接到户部咨文,称:“无论金银铜何项钱币,统由官办,不准商人附搭股本,更不准自行铸造,行闽遵照。”时任闽浙总督边宝泉接旨后,不敢怠慢,急令“该商停铸,改归官制,以收利权。” 光绪二十五年(1899)四月,清廷认为“各省设局太多,分两、成色难免参差,不便民用,且徒糜经费”,故下令除广东、湖北两局外,其他各省一律停铸。各省如需银元,可由广东、湖北银元局代铸,“毋庸另筹设局”。此令遭地方反对,经大臣荣禄等力争,六月,清廷准许留广东、湖北、直隶、江宁、吉林五个银元局,其余各局停铸。 光绪二十六年(1900),闽浙总督许应癸奏请清政府同意铸造银币,在原银元局的基础上筹建福建官银局,开始铸造和发行银币。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福建共计设立了三所铸造铜元的造币厂:南局、西局和东局(即闽海关铜币局)。 可以说,福建官银局以及南局、西局和东局三个铸造铜元的造币厂就是福建官局,福建官局是上述银元局和造币厂的总称。 笔者不揣浅陋,姑且对福建官局做一定义如下:福建官局,也可称福建官银局、福建官钱局、福建银元局,是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由闽浙总督许应癸奏请清政府同意,在原银元局基础上所建立的,此后还建有三所铜元局,它们承担着铸造和发行银币、铜币等钱币的任务。 用现代通俗点的话说,福建官局就是清末民国福建省级的地方钱币生产制造和管理机构,就是福建省级的造币厂。福建官局是、省级地方政府组织成立的,它所生产制造的银币、铜币上署“福建官局造”,钱币具有权威性,有别于此前由地方商人所铸造的上署“福建省造”的福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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