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创物资设备回收公司,常年经营回收长三角地区,各种电梯回收,旧电梯回收,二手电梯回收,自动扶梯回收,各种机电设备,变压器回收,电缆线回收,中央空调回收,发电机回收,母线槽回收,配电柜回收,电梯回收,锅炉回收,废旧金属物资回收,废旧物资。仓库积压物品,闲置物品,废旧机械设备、旧电器产品、旧机器、制冷设备、机电设备、电力物资等。 电梯的产权单位应持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和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书逐台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九条 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申请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换发新一年度的《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十条 除定期检验外,下列情况必须申请安全技术检验:
(一)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梯;
(二)经过重要改装或严重损坏后,经过修复的电梯;
(三)停止使用超过半年,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四)发生重大事故,修复后需重新启用的电梯。
第十一条 电梯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定维修保养计划,保证电梯在运行时技术状况良好,并根据设备状况、运行时间、累计工作量确定检修周期。
第十二条 电梯产权单位应与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认可证书的企业签订安装、大修改造、维修保养合同,并明确被委托企业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产权单位如需自行维护保养电梯,应按电梯数量及工作状况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其管理部门应将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料报送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经核准后,方可自行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 电梯变更产权时,其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用户,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转户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机构部分发生严重腐蚀、变形、裂纹等缺陷,电气控制系统紊乱,存在严重不安全隐患,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报废。报废的电梯,其产权单位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销。报废后的电梯严禁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凡发生电梯事故,产权单位应立即向市及设备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 自动人行道的安全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人员必答(根据"条理"中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见上面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主要表现在设备不能带病、不能过期投入给业主使用,更具体的法律以各地地方法律保护为准,楼主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咨询。
电梯司机必答管理(1.电梯行驶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
1 开启层门进轿厢前,应注意电梯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 每日电梯工作前将电梯上下行驶个数次,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使用;
3 保持轿厢、机房及电梯设备清洁。保持机房温度在设备允许围内。
电梯司机必答管理(2.电梯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除以上电梯司机需注意的问题外,电梯在使用时还需注意电梯开、关门是否有异常,电梯行驶时井道里或电梯运行舒适感有什么异常,机房噪音是不是也有异常,凡发现与平时使用不一样的情况或现象时应待维修单位人员过来正常维保时说明一下情况,感觉情况很差时需立刻通知维修单位上门维修检查。
电梯司机必答管理(3.电梯司机的责任和义务)
1 做好日常卫生清洁
2 检查机房温度
3 做好电梯使用每日的运行状况记录
4 配合电梯管理人员备好电梯管理档案工作
5 异常现象或故障报修、反馈业主投诉问题
6 维护公司物管形象
7 爱惜设备
8 督促他人注意使用安全,出现重大故障时安抚乘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