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8、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第二册:人员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较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