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8.4.1 总则 本公司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确定对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控制: a) 外部供方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构成本公司自身的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 b) 外部供方替本公司直接将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顾客; c) 本公司决定由外部供方提供过程或部分过程。 本公司基于外部供方提供所要求的过程、产品或服务的能力,确定外部供方的评价、选择、绩效监视以及再评价的准则,并加以实施。对于这些活动和由评价引发的任何必要的措施,本公司保留所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本公司无外包guoc 8.4.2 控制类型的程度 本公司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不会对本公司稳定地向顾客交付合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与所有的外部供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a)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保持在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控制之中; b)规定对外部供方的控制及其输出结果的控制; c)考虑: 1)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对本公司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的潜在影响; 2)外部供方自身控制的有效性; d)确定必要的验证或其他活动,如进货验收,以确保外部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外部供方的信息 本公司确保在与外部供方沟通之前所确定的要求是充分的。 本公司与外部供方沟通以下要求: a) 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b) 对下列内容的批准: 1)产品和服务; 2)方法、过程和设备; 3)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c)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d)外部供方与本公司的接口; e)本公司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f)本公司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8.5 销售和服务提供 8.5.1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本公司在受控条件下进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可获得形成文件的信息,以规定以下内容: 1)所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征; 2)拟获得的结果。 b)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c)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以及产品和服务的接收准则; d)为过程的运行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和环境; e)配备具备能力的人员,包括所要求的资格; f)若输出结果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应对销售和服务提供过程实现策划结果的能力进行确认和定期再确认;公司需要确认的过程为:销售过程。 g)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 h)实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8.5.2标识和可追溯性 需要时,本公司采用适当的方法识别输出,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合格。 本公司在销售和服务提供的整个过程中按照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输出状态。 若要求可追溯,本公司控制输出的唯一性标识,且保留实现可追溯性所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