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Rcan认证需要验厂吗?

  • 发布时间:2019-10-28 13:49:51,加入时间:2015年06月02日(距今37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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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自然资源部(NRcan)是管理和执行加拿大能效法规的行政机构,所有进入加拿大销售的产品,都必须满足能效法规中规定的低能效要求,标签要求以及信息要求。

NRcan同ERP、GEMS、CEC等都属于能效方面的要求,要求都类似。但是NRcan目前为控制严格的能效要求,进行此项申请,需要验厂,申请后有证书,有相关的年费。申请基本按照单个型号申请,但是我们的优势就是不需要验厂。

如果您的产品2018年6月13日之后出口美国和加州,请务必及时完成电池充电器(BCS)的强制性能源部DOE和加州CEC Title 20 认证和上网递交工作,否则将会收到当地政府的处罚和召回。如果您的产品2019年6月13日之后进入加拿大市场,请必须满足强制性的NRcan认证和上网递交工作。

DOE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已明定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在產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製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第一是產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第二是產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Department of 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製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產品类别(product class)、製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标准依据:美国联邦法规: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灯泡北美DOE强制性认证有哪些?

DOE法规是进入北美市场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美国能源部(DOE)在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关于灯泡测试方法的法规提案通知(NOPR)草稿版”,提议发布针对通用照明灯泡(GSL,即GeneralServiceLamps,指白炽灯、CFLs、LED、OLED及其它能替换传统照明灯泡的所有灯泡产品)的新测试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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