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现场垃圾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二、施工杂物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不得混放、乱放。
三、现场垃圾必须堆放在池内。
四、现场废砂、碎砖块、落地灰要及时清理干净。
五、现场钢筋头必须堆放在钢筋废池内。
六、砼废料应堆放在砼废料池内。
七、班组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随做随清,勿尽其用,清理出的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到垃圾定点堆放处。
八、建筑垃圾按场地堆放的数量进行清运,最多不超过五天一清。
九、建筑垃圾的管理由项目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负责人的职责:联系车辆外运,联系垃圾处理场所,对班组的落手清工作进行考核等。
十、负责人为该制度的执行者,后勤负责人进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