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要花钱和时间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由市安全监管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送危化处经办人员审查,属零售(经营场所(包括店面和备货仓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与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一同赴现场核查,经办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分管处长提出初核意见,处长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局长批准。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