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发泄法:给予适当的发泄方法,对以哭闹为主的应使之一次性哭够或认识到哭闹是没有用的,如在哭闹中加入动作限制,使哭闹伴随着不良体验,或采用束缚法,抱紧他的头或夹紧腿,或不能离开椅子到处走,总之是让其发泄但又体会到发泄中有不舒服感,不想再采取哭闹方式发泄了。
及时肯定,捕捉时机:儿童在发泄过程中若出现正当的情绪状态,如哭一会儿就不哭了或不在地上打滚了,则马上提供奖励物质或满足他的一项要求;但若他坚持原来要求,如要坐在地上而不坐在椅子上,则仍不给奖励,只是呈现不给予,直至儿童完全符合要求为止。
事后继续教育法:在儿童情绪稳定后,对能理解语言的儿童可重新引其进入原场合或原刺激情景,以培养其适应和调控能力。这时先口头提示: “能未经允许拿商店或别人的食物吗?”
耐力训练:忍耐、等待、有序等方面的训练应随时贯穿训练中,如其越急着吃饭而不想洗手,就越不让他吃饭,而先洗手。如果此时儿童闹情绪则不予理睬,更不能满足,直至他按指令去洗手。完成指令后必须给予儿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