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商品房收楼纠纷律师 商铺买卖争议咨询

  • 发布时间:2019-12-13 18:30:02,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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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后发现层高变矮了,能要求退款吗?

律师解答:按照合同约定来。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未约定具体层高,实际层高比报建矮了0.03米,法院最终认定开发商不构成违约。

判决书节选:

关于谭某以案涉房屋的层高不符合约定,要求鹿某公司返还房款的问题。一审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及各自提供的证据,现分析如下:1.案涉房屋符合报建、施工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标准,且鹿某公司亦是按设计、报建审核的标准建设案涉的房屋。2.谭某并未举证证实鹿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层高、恶意欺骗和隐瞒房屋实际状况的情形。3.现无证据证实鹿某公司在客观上存在故意降低原来的建设标准从中获利的事实。4.在双方自愿签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附件七的第二条已明确约定:“层高差异处理方式(对第四条的修改或补充)……若该商品房的实际层高与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层高存在差异的,则买卖双方同意总房价不作任何调整,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本合同继续履行。”5.案涉房屋的报建审核高度为4.4米,竣工验收的高度为4.37米,两者之间仅相差0.03米,案涉房屋4.37米的高度足以满足作为商铺使用的需要,符合正常商铺的实际使用要求,对于谭某使用该商铺的影响非常有限,属于合理的误差范围内。综合上述情况,对于谭某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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