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相关依据:
1.抗震鉴定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292-1999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4)《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6)《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
2.现场检测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1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15-2011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6)《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2004
(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136-2001
3.荷载及结构验算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4.现场检查及检测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分组为第二组。
三、幼儿园抗震检测鉴定——以砌体结构为例,检测鉴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砌体结构的检测可分为砌筑砌块的材料力学性能、几何尺寸、构造、缺陷和损伤等项目。
二、砌体工程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方法、抽样数量、结果评定等可参照《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可参照《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砌体结构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内容包括砌块和砂浆尺寸、构件截面尺寸及高度、洞口尺寸的检测。
1 宜按结构层及构件类型划分检测单元,偏差应全数检测;几何尺寸的其它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0%,且不少于5件。
2 砌块和砂浆的尺寸可直接用钢卷尺量测,每个检测批可随机抽检20点,现场检测可仅抽检外露面。单个砌块尺寸的评定指标可按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确定。
3 砌体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高度一般采用钢尺、皮尺量测,当构件的跨度较大、高度较高时,可采用激光距仪测定。砌筑构件截面尺寸为负偏差时,应以实测构件的截面尺寸作为构件安全性验算和构造评定的参数。
4 砌体结构构件洞口尺寸一般采用钢尺量测。对于非正常的(即后期增加的)洞口,其尺寸应包括周边松散或与主体无连接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