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盘扣脚手架租赁事业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人,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租赁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对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u钢栈桥租赁事业部的岗位人员是本岗位生态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应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租赁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u公司董事长全面主持公司党委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租赁公司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与决策部署,加强对钢支撑租赁事业部的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解决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问题。
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租赁公司党委会议事日程,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提出加强改进意见。
考核、任命干部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察范围,对未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