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布局设计
灯具布置说明,舞台灯光灯位布置为全方位立体分布,设面光、侧光、顶光、逆光、天地排等区位构成全方位布光阵列,舞台各部位均有布光点,杜绝死区,可灵活多变的按需组合
1、面光系统设计
面光主要用于照亮舞台前部表演区,对舞台上的表演者起到正面照明的作用,供人物造型用或使舞台上的物体呈现立体效果。
舞台设面光桥,面光桥的位置,光轴射到台口线与台面的夹角约为45°~50°;
面光桥除灯具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和工作宽度满足甲等剧院不得小于1.2m的要求。
面光桥的通行高度满足不得低于1.8m的要求;
面光桥的下部应设 50mm 高的挡扳,灯具的射光口净高不小于 0.80m,也不大于 1.00m;
射光口设金属护网,固定护网的构件不得遮挡光柱射向表演区;护网孔径宜为35~45mm,铅丝直径不应大于 1.0mm;
- 挂灯杆件和护网之间 45 度夹角的挂灯杆净高宜为1.00m,面光桥在面向舞台一侧的支撑立柱与立柱之间距离不小于 3 米,两排挂灯杆的位置由舞台工艺确定。
面光桥负荷行业规范:面光桥的活荷载不应小于 2.5 KN/M2,灯架的活荷载不应小于1.0 KN/M。设计灯光设备负荷不小于 10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