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办理成立业委会相关案件的律师团队 人数规定咨询

  • 发布时间:2020-04-17 16:49:37,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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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多少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委会?

张静律师解答: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

相关法律条文:

《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一)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的;(二)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符合前款规定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内会同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事项公告全体业主,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筹备组的组成、业主代表的条件、产生方式以及业主提交资料的方式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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