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等个人防护产品出口欧盟需满足REACH法规

  • 发布时间:2020-05-06 17:05:44,加入时间:2018年08月17日(距今2117天)
  • 地址:中国»浙江»杭州:滨江区江陵路88号9座8楼
  • 公司:杭州诺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伍女士,手机:18058129651 微信:N18058129651 电话:0571-28906692 QQ:1375837329

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种高关注度物质(SVHC)名单,评议期为45天,如无异议,将正被正式采用。 对于满足REACH第57条规定的物质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

对于此类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REACH第7条第(2)款的要求需要进行通告: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4)该物质作为此项用途尚未被注册过。

10月9日ECHA在其**上公布了,宣布ECHA成员国委员会通过了14个高关注物质。10月7-8日的ECHA成员国 委员会上,其中14个物质作为高关注物质无争议通过。对另一物质各成员国并无疑义,但此物质在公众评议中没有收到任何意见。ECHA将把这15个物质作为 高关注物质,10月份晚些时候将在其网站上公布。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