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总包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远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技术负债人具有5年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相关的工作经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承包业务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