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离职
部门提出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国家劳动法规规定的通知时间,办公室向员工所在部门及员工本人发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
员工辞职应按规定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表》给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应进行离职访谈,明确其承诺的保密义务。
办公室应通知IT主管人员终止其访问权限。
2 离职手续
如无特殊情况,离职手续须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
离职手续应先办理工作交接,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工作交接完成以后方可办理后续项目。
离职手续包括:各种保密文件回收、公司证件退还(包括公司门禁卡等)、原所在办公室门锁和办公桌钥匙退还、固定资产(软硬件设备)退还、财务清款、法律事务清查、工作交接、访问权限的收回确认。
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前应承诺保密义务,必要时应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离岗员工办理《员工离职交接单》中的交接手续(进行各部门的流转签署)后,交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离退休、内退、解除合同证明、停止、转移公积金社保关系、退档等手续。
3 员工岗位变动
部门内人员岗位变动,由所在部门交办公室备案,并更新组织架构表;如有重要岗位人员的变化,应同时通知办公室,按《用户访问管理程序》变更、终止或授权其访问权限。
部门间的岗位变动,由接收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交办公室,依此开具《人事调令》给员工原部门负责人签收,同时通知办公室信息系统主管人员工终止或调整员工相关访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