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其协定也称《曼谷协定》,于1975年在泰国首都曼谷订立,并于1976年6月17日正式生效,我国自2001年5月23日起正式成为曼谷协定的成员国,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规定。亚太贸易协定现有6个成员国,分别为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
亚太原产地证FORM B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代理代办)
如果企业没有进出口不能备案办理的话,直接的办法就是找代理出原产地证,只要提供原产地证需要的海运提单,箱单和发票就可以直接办理,出证时间也快,还可以等查询到证书真伪之后才付款。也给企业节省了很多时间和价格上的优惠。
FORM B产地证如何办理,出口亚太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企业自行办理)
申请人应当于货物出运前向申请人所在地、货物生产地或者出境口岸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签证。申请人在初次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时,向所在地签证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产地证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本批出口货物的、装箱单正本并加盖印章;
(3)原产地证书,已由企业申报员签字加盖中英文签证章
(4)如果在货物出运后申请签证,应提供提单或运单;
(5)如果收购的货物来自外地,应提供货物产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异地调查结果单》,或者在货物产地检验检疫局进行产品备案,证明该批货物符合原产地标准;
(6)如果货物原材料含有进口成份,应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列明货物的进口成份、加工工序、进口成份占出厂价的百分比,以证明该批货物符合原产地标准;
(7)如果已签发的证书需要更改,应填写《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书》、退回原证书,并重新提供其他全套申请资料。
(8)如果证书遗失需要重发,应提供企业说明、已在《国门时报》等全国性经济类报纸上声明作废的回执、填写《原产地证书更改/重发申请单》,并重新提供其他全套申请资料。
(9)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