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注册
设立外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申请书(签字);
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字);
投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
投资者自即日起六个月内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
外资公司章程(签字)(4份);
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成员名单(每名董事亲笔签字)(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码,任期,签字);
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要求带中文翻译);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
深圳市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生产场地及注册地址的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要求房产地质与租赁协议地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