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提供的材料

  • 发布时间:2025-05-14 11:22:34,加入时间:2020年09月23日(距今17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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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退税指的是国家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这种措施使得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有利于达到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效果。

  现在不少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出口退税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今天道商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出口退税的事项,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

  1.企业出口退税必须要有进出口经营权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叫做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经营权指的是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它是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权利,也是企业所具有的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资质能力。只有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拿到上述部门各类审批证书后,才表示企业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就没有进出口资质,没有进出口资质又谈什么出口退税呢,所以企业出口退税是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货物名称与报关单上名称不符能否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规定,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3.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出口退税所需提供材料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货物专用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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