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丙级 5.2.3.1 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b)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c)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d)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g) 没有发生造林施工质量事故或因造林质量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正式职工不少于 5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60%; b)林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 c)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职工。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施工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a)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 b) 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