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的条件
1. 企业资质。企业的营业范围要食品的经营范围,需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进出口经营权。
2.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3. 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文件。
4. 向中国境内的出口或者代理商应当在商检总局备案过。
5.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进口普通食品流程:
一、 收货人备案需要的资料如下:(全部需要正本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6.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7.《酒类批发许可证》或《红酒卫生许可证》
二、发货人备案
自2012年10月1起,进口食品必须做发货人备案。出口商提供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类型、国家地区、邮政编码、保证书等基本企业信息。
三、标签备案
需要的资料:原始标签的中英文翻译件电子档(一定要非常清晰)
四、报检、报关。
需要如下的资料:(其中原产地证书一定要正本,其他资料复印件也可以)
1.装箱单;2.形式发票;3.贸易合同;4.原产地证;5.国外检验检疫证书
五、进口商次进口需要审价,审价需要的资料如下:(以下资料只需电子档或复印件即可)
1.提单;2.海运单;3.海运单;4.付款证明
六、放行。海关放行后拖至指定仓库,等待实验室检测报关。抽样检测通过后,商检局出具CIQ,食品就可以上架销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