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
1.受理责任:公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条件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或者不予变更、延续决定,不予变更、延续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的,制发许可证书或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