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常见律师见证形式

  • 发布时间:2021-07-30 13:57:24,加入时间:2013年07月29日(距今4324天)
  • 地址:中国»浙江»义乌:义乌市丹溪北路18号雪峰银座15楼1516
  • 公司:杭州卓信经济信息咨询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吴小姐,手机:15268661220 微信:zhuoxin-joy QQ:2355482512

1.用于大陆(最常见)

以香港公司在大陆投资经营、发生诉讼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陆部门使用,需由中国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2.用于海牙成员(如澳门、日本等)

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加盖apostille认证章。

3.用于非海牙成员国(大陆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联酋等)

需经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之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最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