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TPD指令执行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5-06 17:00:42,加入时间:2014年11月18日(距今3873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巨基工业园A栋一楼
  • 公司:深圳立讯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Kevin,手机:18818587683 微信:z329307719 QQ:329307719

2021年5月20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公报(OJ)发布了烟草制品TPD指令执行最终报告COM(2021) 249 final,其中对新型烟草制品和其他新兴产品、电子烟和贮液容器、抽吸型草本制品的执行进行了通报并得出结论,这些结论将作为修订新TPD法规中相关管控条款的依据。

下面简要介绍报告中关于以上三类产品的报告结论:

1、新型烟草制品和其他新兴产品

a) 欧盟法规监管框架目前并未管控所有新型烟草和新兴产品,也没有提供法规灵活性来应对相关产品的快速发展;

b) 加热型烟草产品(HTPs)的健康警告、香料使用以及与设备的相互作用等方面尤其应受到密切监控,因为它们会带来等特定的监管挑战;

c) 关于新出现的含尼古丁产品或类似产品也存在法律漏洞(医疗用途和/或经医疗授权戒烟的产品除外)。

2、电子烟和贮液容器

a) 欧盟委员会设立的健康、环境和新兴风险科学委员会(SCHEER)强调了电子烟中尼古丁在吸烟过程中起到的重要(负面)作用和导致的健康后果,欧盟委员会将根据SCHEER作出的支持迄今为止采取的谨慎和预防性做法意见,对电子烟做出风险管理的决策;

b) 欧盟委员会还将探讨是否应该进一步制定或澄清某些规定,例如贮液容器尺寸或标签要求、调味剂的使用、使用不含尼古丁的烟液以及广告条款等的规定;

c) 如果将电子烟定义为戒烟辅助品,则这类电子烟的监管应遵循药品法规管控。

3、抽吸型草本制品

目前TPD中条款对于抽吸型草本制品的定义,并未涵盖进入市场的某些新产品,例如含有大麻提取物和大麻酚的电子烟液,因此,对这类产品缺乏明确监管。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