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澳大利亚卫生部发布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标准TGO 110,该标准规定了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和电子烟油在成分、标签、防儿童包装(CRP)、记录保存和选择性符合等方面的要求,将于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就与电子烟生产、出口企业相关的要求进行介绍:
1. 成分
(1) 有效成分:尼古丁作为产品中唯一的有效成分,其浓度或等效浓度不得大于100mg/mL,尼古丁的实际含量或浓度与规定量的偏差不得大于10%。
(2) 禁用成分:不得使用8种物质作为电子烟油的成分。
2. 标签
(1) 在电子烟产品的容器或主要包装上或印刷标签、或张贴标签、或随附产品一起提供。
(2) 电子烟产品标签上显示的所有信息必须为英语,清晰可辨持久。
(3) 标签信息应包括:有效成分名称、其他成分名称、香味(如有)、尼古丁浓度及三条警告声明 -“KEEP OUT OF REACH OF CHILDREN”、“Avoid contact with eyes”和“Avoid contact with skin”。
3、防儿童包装(CRP)
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儿童防护包装要求TGO 95中第8节(一般要求);如果是可重封包装,还要符合第9节 (除9(6)条) 要求;如果是不可再封闭包装,还要符合第10节中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