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欧盟照明产品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强制执行。如下分享相关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的要求。
光源标签信息要求分定向与非定向灯
非定向灯: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
定向灯: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光源标签或丝印上;若空间仅够2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和色温;如空间仅够1 个值,则标示有效光通量,光束角。
灯具的标签要求:又分光源不可移除的灯具和光源可移除的灯具;
光源不可移除的灯具:非定向灯,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定向灯,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灯具的标签或者丝印上 ;
光源可移除的灯具:非定向灯,有效光通量和色温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定向灯,有效光通量、色温和光束角需要标在 LED 模组/光源的标签或丝印上 ;
注:CTLS, LFL, CFLni, other FL, and HID 等特殊光源没有标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