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目视化-6S目视化

  • 发布时间:2021-10-13 13:55:47,加入时间:2021年09月02日(距今10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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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安全生产法》中有两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的;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这两条一个是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一条是处罚条款,对企业最多可以处罚20万元!

因为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被处罚的企业不在少数,那应该怎么去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安全警示标识该怎么去设置?我们从给客户设计的方案中截取部分供参考!

给企业一个完善安全目视化方案,企业管理者按照方案实施。减少企业被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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