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办理
审批程序:
1、出版物发行单位向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变更申请后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出版物发行单位向出版(版权)局窗口递交填写清楚的盖有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申请表》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如需变更单位名称,还需带上本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审查意见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窗口”工作人员对出版物发行单位提供的变更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当场予以受理,并备案登记。
4、出版(版权)局审查材料和场地。
5、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出版(版权)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变更项目重新制证,“窗口” 工作人员在 15 日内向办理变更的单位或个人颁发《出版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