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工厂号
B. 工厂号的目的和位置。工厂号表明生产产品的最后工厂。具体见40CFR 167.3。该号码开头为“EPA Est.”,可以标示在杀虫剂产品标签或直接容器的任何位置,但必须保证清晰易见。该号码通常与EPA注册号一起出现,但不强制要求。(注意,不进行通告也可以更改工厂号。)由于审核人员可能从未见过产品的实际外容器,所以公司提交的产品标签草案上可以没有工厂号。
1,例如:EPA Est.-MO-1,表明产品是在密苏里州的那一公司注册的第一个工厂里生产的。
2,例如:如果XYZ公司的公司号为98989,杀虫剂生产的最后阶段在夏威夷工厂号002的工厂进行,那么这种产品的工厂号就是 EPA Est. 98989-HI-002.
自发布该通知以来,EPA已确定以下类型的产品也属于设备的定义:
2.声称通过产品引起的地下爆炸来控制穴居动物的产品;和按照1976年联邦公报通知中指 示的原则对一种有害生物起作用的产品,但据称可以控制不同类型的有害生物(例如,啮 齿动物用粘性诱捕器(不含引诱剂),鸟类用光或激光防护剂等)。
主要涉及产品包括紫外线系 统,臭氧发生器,水过滤器和空气过滤器以及超声波设备等,EPA声称通过电磁和/或电辐射控制有害生 物的产品也在该注册产品类目,我们是EPA注册机构,临安科达认证专业的团队为您提供服务。
、GHS注册、货物运输鉴定书、德国蓝天使认证、ISO9001认证、EPA认证、化妆品CPSR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