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广东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四)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