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承租人起诉经济社分割征收补偿款找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4-01 16:42:14,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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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已卖给外村人的,征收补偿款给谁?

 张静律师解答:补偿给宅基地证的产权人。补偿后具体补偿款的分割,补偿对象与房屋建造或者购买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条: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2017年8月14日印发,有效期3年。

第四十八条 对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造或者购买房屋的补偿,除因征地由原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外,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补偿对象,由补偿对象与房屋建造或者购买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应当以合法有效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建房批准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安置依据。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开展房屋合法产权认定工作,并对认定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征地拆迁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租户与被拆迁人补偿款分配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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