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办宅基地案件的律师 买卖合建赠与继承过户诉讼

  • 发布时间:2022-05-09 14:03:19,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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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张静律师解答:要分类认定诉讼时效,如果是买卖、合建协议无效等纠纷,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如果是起诉分割使用权、返还房屋等物权纠纷,也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如果是起诉继承房屋份额,诉讼时效是2年,最长20年。如果是撤销宅基地证的行政诉讼案件,是知道权益被侵犯后6个月内,如一直不知道权益被侵犯,则是20年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证办法已经超过20年的,就算颁错了也不撤销了。具体区分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判决书节选:

关于本案是否已过起诉期限的问题。《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本案中,两原告主张第三人洛某于2015年10月15日向两原告出示涉案宅基地使用证,两原告于2015年11月19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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