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擅长疫情期间租赁官司律师 承租人亏损严重

  • 发布时间:2022-05-17 13:23:25,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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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疫情承租人亏损严重,能解除合同吗?

张静咨询:因疫情防控影响,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解答:对于用于经营的租赁房屋,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继续经营,或者继续经营将产生重大损失,是可以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向出租人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情势变更是指合同订立时的基础,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约定则明显不公平,这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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