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擅长设备承揽合同律师

  • 发布时间:2022-06-10 17:35:51,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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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纠纷中,发送的电子合同没有盖章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即使是或邮箱发送的电子版合同,只要另一方收到合同后未提异议,且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了部分,就视为认可电子合同的内容,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涉案合同是由承揽公司签名及加盖公章后再发送给定作公司的,表明承揽公司认可合同内容。定作公司收到并持有该合同,即使当时未及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已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款项,承揽公司收款后也生产了合同约定的产品,双方均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未实质性变更合同内容。因此,该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承揽定作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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