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中,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制造商。制造商必须按照以下六个步骤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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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适用的指令和统一标准
验证产品特定要求
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独立的合格评定(由指定机构进行)
测试产品并检查其符合性
制定并保持所需的技术文档
粘贴CE标志并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
由于合格评定程序的不同,这六个步骤可能因产品而异。制造商不得在不属于其附加指令范围内的产品上贴上CE标志。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产品,如燃气锅炉或链锯,制造商不能单独检查安全性,在这些情况下,独立组织,特别是由国家当局任命的指定机构(Notified Body),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只有在指定机构完成后,制造商才可以在产品上贴上CE标志。
通过在产品上粘贴CE标志,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标志的所有法律要求,并且可以在整个欧洲经济体中销售。
对于常见的消费电子产品,通常不会有高度危险性,这种情况下,认证模式通常是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即送样到实验室,由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而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CE相关指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