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货物质量有问题,双方协商扣减货款如何证明?
张静律师解答:应签订约定清楚的协议,写明因货物有质量问题,双方协商一致扣减货款,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起诉买家支付货款,买家主张双眼之前同意扣减有质量问题货物的货款,但其提交的对账单仅表示了收款金额,并未对质量问题扣款进行确认。最终法院判决买家支付拖欠的货款。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辉某公司应否向马某支付货款63874元。马某主张辉某公司欠付其货款63874元,但辉某公司认为马某向其交付的鞋子存在质量问题,相应的货款金额50434元加上被客户扣减的运费、关税13440元共计63874元,扣减该款后已经不再欠付费用。对此,本院认为,依据马某与辉某公司员工的聊天记录,双方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鞋子进行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存在质量问题的白色鞋子的数量、货款金额,马某未进行确认。虽然辉某公司提交了其与外商的聊天记录以及邮件往来内容,但仅凭该证据难以确认存在质量问题的鞋子均是马某所提供。而马某签名的对账单,也仅表示了收款金额,并未对质量问题扣款进行确认。故辉某公司关于马某所交付336双白色鞋子均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理据不足,法院判决辉某公司向马某支付货款638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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